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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 23期

“撤县设区”想说爱你不容易


在新一轮的城镇化大潮的催击下,将下属的县(市)改区,从而壮大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这是目前很多大城市通常会采取的方式。但在“撤县设区”这一问题上,还是有些官员没有顾及到本地的实际情况,致使一部分百姓的利益受损,本身利国利民的政策反而造成危害。

“赤脚市民”的诞生

据民政部《市辖区设置标准》称,“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对于中心城市郊县(县级市)改设市辖区,须该县(市)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70%;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改设市辖区的县(市),全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对应指标的平均水平。”

为了早日“达标”,“积极有为”的地方政府们不得不在政治上对农民进行“边缘化”处理,县改区以后,农民既没有享受到“市民”的特殊待遇,也失去了国家给农民的补贴等一些惠农政策,完全成了新一代“赤脚市民”!

“乡村文化”的解体

“撤县设区”所附带的发展要求让当政者的服务对象转向了非农业人口。为了“按照城市化管理”,地方领导不得不想方设法把农民往城里“赶”。 

熙熙攘攘的农民,无背景依托,更没有对城里人的价值认同,到头来还是不免沦为“无根浮萍”。 其中所寓寄的“以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效率优先,然后才是公平”等等急功近利的理念,致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笃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精神上的乡村”已然坍塌。

最重要的是城镇化大潮将致使乡村没落消亡,有可能让传承数千年的“乡村文化”濒临解体。

公共设施的集中性转移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认为,县和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规划权和建设权,改成区后,把规划权和建设权上收,有利于大型城市在自己的辖区内进行统一规划。亦即是说,“撤县设区”只符合大型城市“对外扩张”的需求。

如果主城区太弱,对周围辐射能力不够大,这样的城市还处于一个集中化阶段,还要吸收邻近地区的要素,尤其是如果县和地级市离得很远,市带动力量不大,改成区对当地就颇为不利。

“盲目撤县设区”会使得当地公共基础设施日益向市中心靠拢,甚至有些人连存钱、邮寄、看病、买菜都十分不便。

学者周彬芳在著作《“撤县(市)设区”中的多方博弈》中写道:居民陈明辉指出,“以前村子口不到四公里外,不远儿……就有一所小学。撤县(设区)以后给弄没了,老师们也走了……现在再想送孙子上学,就得开三轮车跑四十里地……我都64了……”。

刚过中年的李俊才也与老陈面临同样的困境,他的儿子很快就13岁了,但撤县设区后,最近的一家初中离他家也有百里之遥。经济状况日益拮据的他,还是不得不动起“自己打两份工,让老婆进城陪读”的打算。

“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根本没处医!”“我连给儿子汇个钱都要骑自行车走三、四十公里。”——报告字里行间内所充塞的苦衷,恰是老百姓“深受其害”的真实写照。

”撤县设区“任重道远

民政部曾多次发言强调:‘县改区’必须本着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原则进行,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查研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大中城市市区行政区划,这样才能做到造福一方,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工业化的惠泽。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大城市之间以及单个城市内部城区之间在区位、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色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倘若盲目效仿、一哄而起,就会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

出品:中国网丝路中国  责编:谢斐然  美编: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