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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出动19.48万次

1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2009年,陕西省修订《陕西省消防条例》,成为全国最早修订消防条例的省份之一,今年9月再次对消防条例进行修正。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市县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约谈”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组织网络。同时,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督查、目标责任绩效考评和社会综合治理内容,以责任状签订、责任制考核、责任倒查追究为抓手,夯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形成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全省23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为推动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投入经费14.39亿元,购置主战类、专勤类、保障类消防车817辆、消防机器人138台、无人机111架,配备更新了各类灭火救援器材26.8万件(套)。全省组建7类22支专业队、140个专业攻坚组,通过举办“消防职业技能大赛”等,提升了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出动19.48万次、营救被困群众2.43万人,圆满完成了各类急难险重和重大消防安保任务。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