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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严查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10月28日,西宁市平抑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等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部署,迅速启动和开展价格应急监测,对于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据了解,为了保障市场供应,西宁市积极引导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等加强产销衔接、增加商品货源、丰富商品品种,保障疫情期间各类物资的市场供应。各县区每天对全市重点超市和莫家街、建南、康西等主要农贸市场及医药商店进行市场调查,对市场上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进行实地采价,并及时准确上报。同时,各县区发改部门进一步强化市场调查,为非常时期保供稳价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21种主要蔬菜品种,按照根茎茄果类40%、叶菜类60%落实批零差率参考指导价格基础上,对城区农贸市场鲜猪肉按20%、商超鲜猪肉按22%、牛羊肉按10%实行批零差率参考指导价格。

下一步,西宁市将通过加强与省外及本地蔬菜生产基地对接,扩大基地蔬菜直销力度,每天调运蔬菜不少于1800吨,满足市内及周边地区蔬菜供应。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市区联动,强化部门监管。对于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记者 陈曦)

来源: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