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稿件

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9.2平方米 青海人从住有所居迈向宜居优居

公租房、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购房、引进大型房企……从盼着住有所居,到住有所安,再到追求宜居优居,青海省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提高,实现安居宜居,切身感受到了“幸福来敲门”的喜悦。

保障性住房兜底功能凸显

出生在西宁市湟源县的于长晶自结束学业后在西宁城里生活了多年,2019年,她申请到西宁市城东区华盛园的公租房,圆了自己的梦想。

“公租房附近就有去海湖新区的快速公交,半小时内就能到公司,每月租金400多元,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最重要的是不用再随时搬家了。”于长晶说。

随着青海省住房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像于长晶这样的“新市民”融入城市发展,在西宁安居乐业。

多年来,青海省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强化分配管理,落实住房租赁补贴政策。

截至目前,全省通过实物+租赁补贴方式共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36.93万户。“十三五”期间,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4.82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64万户,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人均准入面积标准从16平方米以下调整到20平方米以下,保障范围从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落户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转户农牧民家庭,保障性住房的兜底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棚改、旧改让住房换新颜

除了像于长晶一样的“新市民”外,居住在城镇的老住户,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上了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完善的住房。

墙皮脱落、上下水管道年久失修、单元门损坏、靠烧煤供暖……这是位于西宁市城中区人民街7号院老旧小区的写照。去年,该小区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实现华丽变身。

安装的保温层不仅保暖,外部也得到改观。如今走进这个小区,平坦的路面宽阔整洁,从里到外粉刷后的楼体焕然一新,单元楼防盗门增设了门禁系统。

综合改造提升了小区的“面子”,又加强了设施建设的“里子”。“给我们换了下水管网,天然气也入户了,做饭、供暖都方便。”李师傅说。

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使城镇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得到改造,部分老旧住宅得到更新,40多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多途径满足老百姓“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的住房需求。10多万套老旧小区住宅得到更新,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养老、托幼、助餐等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老旧小区住宅品质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西宁市、海东市及格尔木市等市县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坚持“四增两减”的公共政策,即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配套设施、支路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密度、开发强度,实行城市立体化改造,实现空间布局再优化、公共配套再完善、建筑品位再提升。同时,坚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城镇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入手,全面推进以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小区环境为重点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持原有风貌,传承历史文化,留住街坊乡愁。

品质住宅让群众畅享宜居生活

走进城西区海湖星城小区,随处可见的绿植让小区的生活环境变得更为舒适。

“小区里面健身设施、休闲座椅、孩子们玩的游乐场所一应俱全,吃完饭了到院子里溜达一圈,一天的生活很舒心。”海湖星城小区住户李先生对小区的居住环境很满意。

近年来,通过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参与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青海省全面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带动商务写字楼、城市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高端住宅等物业的开发和运营,提升人居环境,助推城市发展。累计58个项目通过2A级住宅性能认定,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化建设等概念逐步融入房地产项目实践,商品住宅建设已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一大批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新型住宅小区陆续建成,住房品质和功能不断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

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9.2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成套率达100%,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率达12.1%,绿色建筑覆盖率逐步提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加装完成200余部,极大提升了既有多层住宅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西海都市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9.2平方米 青海人从住有所居迈向宜居优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