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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院校开设相关专业 鼓励秦腔艺术进校园

9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陕西省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审议。

草案修改稿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秦腔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传承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级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发展规划。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秦腔艺术传承发展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本级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秦腔艺术编剧、导演、作曲、表演领军人才的培养,建立秦腔艺术人才库。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秦腔艺术编剧、导演、作曲、表演、演奏、舞台美术等专业。鼓励秦腔艺术表演团体和专业院校通过委培、短训、合作办学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学校和秦腔艺术表演团体、秦腔艺术代表性传承人、艺术名家合作开展校园秦腔艺术普及活动。(记者 秦骥)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