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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亿元财政资金助推青海乡村振兴

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截至9月底,青海省安排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8亿元,较上年增加6%,实现了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的情况下,积极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全力支持全省脱贫县守住“防返贫”工作底线。

深入学习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在深入开展调研、挖掘青海省潜力的基础上,做好省情与中央政策对接工作,围绕脱贫攻坚成效巩固、绿色有机农牧业产业发展等内容积极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有针对性地加大中央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截至9月底,中央财政已安排青海省衔接资金40.2亿元,较上年增长9%。

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及时研究《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分配、监管等各项工作要求,并提出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禁止将衔接资金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等8个方面,为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开展省级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针对有培训需求的市县开展上门培训和实地督导,与市县共同分析查找资金管理使用风险点,研究破解巩固衔接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为县级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提供助力。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61.8亿元财政资金助推青海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