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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意见实施优质企业上市“明珠计划”

9月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意见》,宁夏将深入实施优质企业上市“明珠计划”,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上市企业5家至10家,其中新增国有上市企业1家至2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挂牌新三板。

根据《实施意见》,宁夏将启动企业上市“育苗工程”,构建常态化上市培育机制,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深入开展资本市场培训,建立精准、动态、分层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化企业上市“孵化工程”,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证券服务机构加大力度、创新模式,服务宁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企业上市“展翼工程”,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创业板,支持新三板企业晋级精选层并转板上市。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做好上市辅导监管,严把上市入口关和精选层入口关,提升规范化水平。实施企业上市“扶持工程”。针对资本市场改革,持续完善企业上市有关综合性扶持政策。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对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根据上市挂牌进程,可分阶段予以激励性支持或奖励性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激发市场活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策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系统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环境。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做好退市监管和处置工作。要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凝聚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记者 周一青)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