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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军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红色资源公益诉讼监督

6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有效发挥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作用,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近日携手开展了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专项监督活动是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深入推进“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省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方案》,并主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进行对接,及时制定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与省文物局进行沟通协调,全面了解全省革命文物特别是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名称、数量、地址等基本情况,确保不漏一处。

专项监督活动的监督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和纪念意义的革命旧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未依法划定、公布革命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法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违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违法改变革命文物用途,违法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保护不力、利用不当共7大类违法情形。

《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陕西军地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保护革命文物相结合、与检察履职相结合,坚持寻访、办案、体悟“三点并举”,同步进行,融合推进,让人们从革命文物中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前行力量。(记者 吕贵民)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陕西军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红色资源公益诉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