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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记者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378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就业,基本实现了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已实现对960多万搬迁脱贫群众全覆盖。

我国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乔迁新居并实现脱贫。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在当日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暨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上说,各地区、各部门对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正有序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安置点配套农牧业产业基地和园区8300多个,扶贫车间1万余个,商贸物流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460余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1000余个;新设立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1541个,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逐步完善。

“‘十四五’时期,将督促指导各地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大力促进搬迁群众就业,立足县域经济培育壮大安置点后续产业,深化社区治理,持续提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拥抱新生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童章舜说。

他介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以工代赈政策带来重大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建设领域、受益对象和赈济模式,推动以工代赈转变为兼具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等功能作用的综合性帮扶政策。督促指导各地聚焦以脱贫人口为重点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瞄准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大力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全面复制推广“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的机制模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促进更多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把以工代赈打造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亮点。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约300亿元,地方同步安排以工代赈资金35亿元,在中西部地区实施了2.5万个以工代赈项目,为贫困群众提供110多万个务工岗位,发放劳务报酬近40亿元。2020年,为应对疫情灾情冲击,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最低比例从10%提高至15%,当年即带动约30万滞留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记者安蓓)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石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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