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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3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 陕西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3月2日上午,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委农办主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矿玲说。陕西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刘守峰出席会议,介绍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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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孙矿玲表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陕西要守好底线,防止规模性返贫。一方面,保持精准施策不动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另一方面,实现帮扶效应再强化,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确定并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 孙矿玲说,要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上实现不留空白、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上做到不留空档、无缝对接。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孙矿玲介绍,《实施意见》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首先要求保总量,保证刚性需求,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同时,今年将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强化政策保障,调动群众种粮和地方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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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多样性,满足多元消费,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和乡村体育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新产业。” 孙矿玲说。同时要保质量,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控等重大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

加强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

在乡村建设方面,要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

此外,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刘彬)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石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