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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印发

■ 中小学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校内统一考试不得超过1次

2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明确提出要完善课程管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

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一年级注重做好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的过渡及“小初衔接”,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中小学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课堂上使用。

进一步优化作业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课标,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各中小学要鼓励教师创新作业检查的形式,强化作业评改、反馈的育人功能。教师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加强评价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记者 郭妍)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