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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牢记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

牢记职责使命,依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坚决依法“战疫”

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106件,起诉涉疫情犯罪172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案件32件。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共批捕16268人,起诉32594人,同比分别下降37.9%、18.8%。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100人。起诉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5333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659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874人,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2591人。坚持依法治网,积极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45人;对涉案金额1.4亿元的“9·1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快捕快诉;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0人,是2019年的50倍。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1663人,不起诉39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790人,不起诉991人。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省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化率、采纳率分别为87%、79%、85.1%,一审服判率为93.4%。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起诉涉黑犯罪821人、涉恶犯罪872人。省检察院对2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办理蔡国强涉黑案经验做法在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介绍。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61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39件。持续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起诉“保护伞”29人;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移送财产21.27亿元,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4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319件,较前两年总和上升16.8%,有效推进源头治理。

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出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与省高院、省公安厅、人行西安分行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936人。省检察院对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挂牌督办。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5人。办理救助案件1415件,发放救助金1273.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1.6%、38.2%。省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等人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省检察院帮扶的大荔县中汉村280名贫困户全部脱贫。精心守护美丽陕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34人,其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43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68件。

坚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省总商会建立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75人。依法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予以保护但不袒护。对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36人;对涉罪非公人士依法不批捕252人、不起诉353人。

牢记为民宗旨,认真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全省受理群众来信4446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分别为100%、98.8%,通过办理群众信件传递检察温情。三级院检察长接访313人次。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共排查出5年以内信访积案21件,逐一认真化解。全省组织公开听证942场,实现三级检察院全覆盖。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30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确需依法惩戒的,起诉539人;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批捕186人、不起诉169人。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23个,163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167人。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02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件。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113人。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5人;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立案11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22件,提起诉讼51件。

●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开展8个月的窨井设施专项整治,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0件,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24份,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855个。

牢记第一要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50件、撤案780件,同比分别上升56.7%、28.3%;纠正漏捕916人、漏诉10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4件。组织对8所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928人次,同比上升13.7%。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83人;起诉374人,不起诉19人;提前介入案件143件,同比上升164.8%。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9件62人,同比分别上升95%、87.9%。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

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694件,同比上升18.8%。提出抗诉122件,同比上升47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3件,同比上升40.4%。提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808件,同比上升27.6%,法院采纳1816件(含上期积存),采纳率同比增加23.8个百分点。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分别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办理案件149件,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24件36人。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39件,同比上升18.8%;法院采纳 2083件(含上期积存),采纳率同比增加22.5个百分点。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86件,同比上升21%。受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402件,同比上升125.8%;针对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9件,法院采纳370件(含上期积存),同比分别上升147.7 %、189 %。化解行政争议 213 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159件,同比上升153.1 %;针对执行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83件,有关单位采纳1041件,同比分别上升166.7%、232.6%。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

立办民事公益诉讼260件、行政公益诉讼 8634件,同比分别上升4.4%、22.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75件,提起诉讼280件,同比分别上升23.6 %、23.9 %。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英烈纪念设施、文物、交通安全等新领域公益损害,办理案件1836件,是2019年的8倍。

■建立“亲”“清”检律关系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出台依法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15条举措”。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工作,受理阻碍辩护人、律师刑事诉讼权利控告案件10件,已全部办结。

牢记成事之基,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8个检察院被全国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6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媒体评选中,6个新媒体平台获奖,在全国检察机关排第2名。全省104个单位或集体、9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素养

持续搞好改革“精装修”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

牢记权力来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1以更大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

2以更大力度保障高品质生活

3以更大力度推动高效能治理

4以更大力度实施高水平监督

5以更大力度锻造高素质队伍

(陕西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陕西检察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