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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新开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道

陕西省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但近期,部分统筹地区反映,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原因错过了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1月26日,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

重新开通的缴费标准不变

待遇享受期从3月1日开始

重新开通的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执行,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记者整理省医保局此前通知获悉,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陕西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中央440元,省、市(区)110元,省、市(区)财政补助配套分担比例为5∶5】,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

参保群众可使用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手机银行、银联云闪付App、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费(目前合作银行主要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秦农银行、光大银行等);此外,还可在村组(社区)代收点利用税务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缴费。

微信缴费为今年新增便捷缴费方式,但在缴费之前,需要提前确认参保居民之前已经在社区参保登记,这样医保系统内才会有个人参保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微信搜索“社保云缴费”小程序,或可直接扫描、长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进入社保云缴费小程序。选择微信号码登录后,选择城乡居民(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入后输入需要参保缴费的居民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含字母的话,必须输入大写字母。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误后,选择缴费档次,一般系统自动带出来的档次即为应缴档次,请核实无误后选择支付。一般人员(不区分年龄)均选择最后一列,即280元档次即可。

特殊人群缴费前

先做身份认定和参保登记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政策规定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贫困人口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按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重新缴费期间,原已明确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仍按照原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特殊人群包括:一、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贫困人口,尚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二、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故发生中断且退出停保后,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三、错缴异地人员,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四、新生儿,2020年年底出生,且出生日期距2021年3月31日在90天内的新生儿(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只参保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五、其他特殊人员,2021年1月1日起年度内退役士兵、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等其他特殊人群。

特殊人群2021年缴费时,符合条件的需参保人员应先到居住证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做身份认定和参保登记,再传递给税务部门进行办理后续业务。医保经办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向同级税务部门的信息传递,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人员身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认定、信息确认和维护。登记信息核实无误后,缴费人可申报缴费。

非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按照原缴费地负责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参保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起算。错缴异地人员的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或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记者 马相)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陕西重新开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