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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1月12日,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保障措施,压实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要将条例履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要把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到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及时受理和处置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要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谈心谈话、澄清正名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处分期满、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及时建议提拔使用,切实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记者 王佳伟)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陕西省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