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

法律服务保障“一带一路” 西安港务区再添“国际范”

图片1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1日,司法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举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和国家生物安全证据基地揭牌仪式,7家法律研究、法律服务机构现场签约,正式入驻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活动并讲话,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出席,并一同为示范区揭牌。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远,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分别致辞,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卢建军,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韩松,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等出席活动。

图片2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宣读司法部关于同意在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建设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的批复。

签约仪式结束,领导和嘉宾共同参观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

图片3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和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及新揭牌的“三个中心”、数家法律服务机构的集中亮相,大家纷纷赞叹:这个示范区,国际范十足。

近年来,西安市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西安市围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充分发挥古代丝绸之路起点、 “一带一路”建设核心节点城市和西北唯一国家中心城市的独特历史文化和现实优势,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积极打造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家级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这里是全国最大、唯一具有国际、国内双代码的“内陆港”,中欧班列长安号通达丝路共建44个国家和地区,是中西部国际商贸活动的承载区,是联接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中心枢纽。

示范区范围为西安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全域,面积89.89平方公里,以国际商事诉讼、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司法人才合作及国际法查明研究为核心功能,以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三个中心”、陕西自贸区仲裁院、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知名律所及研究机构等为重要功能支撑,构建全功能、全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示范区将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非争商事法律服务机制,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产业,培育发展法律服务延伸产业和市场,建立中国引领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新标杆、新体系、新态势,将西安打造成立足中西部、辐射中西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高地。

图片4

揭牌仪式上,西安国际港务区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签署进驻协议。

图片5

目前,西安市正积极发挥“三个中心”的品牌效应,出台落实支持政策,做好法律服务机构的招商,持续引进更多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入驻。谋划设立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庭,建设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立新型商事争端调解组织,加快发展示范区涉外法律服务产业,逐步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立足西部地区、面向中西南亚、辐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开放高地,不断提升示范区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

海纳百川,波委云集。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正破茧成蝶,一线串珠。随着示范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必将有效地解决跨境金融贸易和基础工程建设、国际物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国际纠纷,破解了仅依靠各国原有的司法制度以及仲裁、调解、协商等方式难以满足“一带一路”市场主体对跨境纠纷解决的需求的难题。示范区的建成,是运用法治手段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在全国具有创新性和首位性,有利于推动国际商事争端在西安“一站式”依法解决,助推西安的国际化建设和陕西外向型经济发展,提升中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石进玉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