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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四项保障措施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近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陕西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六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立足陕西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明确了长期发展目标,部署了三大重点任务,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为推动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提供制度依据。

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中央品种实现愿保尽保,以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为重点扩大省级品种试点范围,支持地方开展创新模式试点。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推动农业保险逐步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满足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

同时,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清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降低农业保险运行成本,加大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

在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调整机制,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农业生产风险地图,研究制定省级品种的示范性条款,逐步建立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水平。加强农业保险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库和信息,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管理水平。优化保险机构布局,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保险服务。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

陕西省农业产业种类繁多,地形地质复杂多样,干旱、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实施意见》的印发,将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范风险的作用,有效化解将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自然风险、生产流通风险、市场风险,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记者黄晓巍)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石进玉

(原标题:四项保障措施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