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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累计下降21%

7月2日是全国低碳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陕西省通过实施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等11项举措,全省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年底,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累计下降21%,提前完成“十三五”国家下达陕西省降低18%目标任务。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省在保持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的同时,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实现了经济增长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双赢。主要做法是:强化组织协调和顶层设计。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将控制目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严格实施目标考核。

加快能源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以文化旅游、金融贸易、互联网、物流网为核心的服务业,发展高技术制造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重点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扩大清洁能源消费。

积极实施绿色生态战略,持续增加森林碳汇。开展“陕西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专项行动”,2019年全省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1%。

积极推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建设低碳交通,2019年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万辆。

稳步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延安市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和绿色农业,安康市大力发展山林经济、光伏扶贫及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商洛市、西咸新区积极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渭南市、凤县、西安浐灞生态区等深入开展低碳试点,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出台《陕西省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指南》等文件,筛选确定了全省参与碳交易企业名单,组织开展3轮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核查工作。

推进污染物防治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合管理。在国内率先将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创新污染物超低排放与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一体化治理新模式,实现主要污染物防治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合管理。

加快实施重大碳减排工程。全省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目前,延长石油、彬长矿区等示范项目正有序推进。

此外,陕西省还加快低碳科技创新,形成了政产学研一体化低碳科技创新机制;初步建立清单编制体系,全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已成为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促进试点城市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确保完成陕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中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记者 宋志明)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陕西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累计下降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