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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点高校在陕西咋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政策来了

近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根据有关安排部署,今年陕西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

考生报考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在报考条件方面,通知要求,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为: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陕西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学生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陕西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据悉,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此外,2020年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

在报考资格审核方面,通知强调,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

通知指出,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

在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此外,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在招生录取办法方面,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

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有关工作纪律方面,通知强调,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便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左瑞)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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