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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与东盟司法合作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15日在南宁表示,广西法院系统正在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司法合作,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当天,黄海龙在广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地处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前沿的广西,与东盟合作日益增多。黄海龙介绍称,过去一年,广西法院系统坚持平等保护,服务经济高水平开放发展,妥善审理跨域、跨境纠纷案件,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对外商、外资、外企依法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事案件572件,办结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643件。

其中,北海海事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涉外诉前保全船舶案件,获外方当事人充分认可,主动请求中国法院管辖审理后续案件。

防城港市下辖的东兴市,也在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成立中国首个“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专门负责调解中越两国边境贸易产生的商事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涉东盟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涉东盟案件。

针对边境地区毒品、偷渡、走私案件多发的势头,黄海龙介绍,广西法院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借边民互市贸易实施走私、“保货走私”等犯罪新动向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边境监管,维护边关、边贸秩序和边境、边民安全。

据悉,近年来,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大力支持下,广西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中国—东盟警学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为推进中国—东盟司法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 林浩)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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