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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建筑垃圾运输车禁出停车场

11月1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西安市城管系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规定三级应急方案。

据了解,城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Ⅰ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

Ⅲ级响应时,停止辖区出土工地外运审批,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对裸露建筑垃圾和地面进行全面覆盖,每日早、中、晚对内部道路进行冲洒水降尘,对覆盖区域进行喷淋降尘。气温低于3℃时停止冲洒水。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禁止驶入三环路(含)以内区域。

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冲洒水作业。各绿化单位、各公园停止涉土作业,对裸露的黄土进行覆盖处理,并进行洒水、喷淋降尘;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Ⅱ级响应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督导全市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增加冲洒水和喷淋降尘频次,每日对内部道路冲洒水降尘、对覆盖区域喷淋降尘次数不低于4次。各绿化单位、各公园所属工地位于三环路以内的停止室外作业,并增加洒水、喷淋降尘频次。

Ⅰ级响应时,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响应期间严禁驶出停车场。各绿化单位、各公园所属工地全部停止室外作业。(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李瑞

(原标题: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建筑垃圾运输车禁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