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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多部门合力推“她”举措帮扶贫困妇女

“要准确掌握单亲贫困母亲、留守妇女、残疾妇女、患重病妇女、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人群底数,做到情况明、关爱实,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妇女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和有关救助补贴政策范围,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应享尽享,不打折扣、不落一人。”甘肃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丽宁表示。

甘肃28日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妇联相关负责人及定西市、漳县、西和县等相关市州、县区的代表就各自部门、领域“巾帼脱贫行动”工作落实开展的情况做了汇报。

周丽宁称,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将符合条件的女带头人、妇女领办或联办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巾帼扶贫车间”、巧手企业纳入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范围,为她们做大做强提供金融支撑。

甘肃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诚说,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时,人员选聘条件上突出对妇女的倾斜,明确规定对建档立卡零输转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妇女要优先保障,对村上有符合条件的妇女却不优先选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省各级财政要全力支持妇联开展各项扶贫工作,要做好妇女产业扶贫资金保障,做好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甘肃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凤会称,在做好贫困妇女就业和兜底资金保障方面,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零输转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妇女的就业资金,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改善民生,按新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妇女实用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的支持。

甘肃省扶贫办主任任燕顺表示,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妇女致富能力、做大妇女扶贫品牌、激发妇女脱贫动力;要充分发挥促进“巾帼脱贫行动”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支持政策,切实严格考核评估;要强化通力协作,不断凝聚深化“巾帼脱贫行动”的强大合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不让一个贫困妇女在小康路上掉队”目标。  (记者 徐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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