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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 除恶务尽 莲湖区法院重拳出击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莲湖区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在办理典型案件、加强线索摸排、拓宽宣传渠道上下功夫,严守法律底线,强化法律意识,强化证据意识,强化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现实检验的铁案。

公开宣判

一起恶势力团伙强迫卖淫案

近日,莲湖区法院对杨某等恶势力团伙强迫卖淫案做出一审判决,莲湖区关工委、教育局等工作人员进行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被告人杨某、高某某(女)、赵某某(女,未成年人)、钱某某(未成年人)、武某(女,未成年人)五人形成恶势力团伙,以到西安娱乐场所服务可以挣大钱为由,将被害人刘某某(未满14周岁)、杨某某(未满14周岁)及罗某(未满18周岁)由甘肃骗至西安,被告人杨某指使高某某、赵某某带领三被害人去夜场做陪酒小姐。期间,高某某、赵某某劝说三名被害人卖淫,未果后便进行殴打,后强迫刘某某卖淫三次。随后,被害人刘某某趁机逃出后报警。当天下午公安机关抓获了杨某、钱某某和武某,解救出被害人杨某某,被告人高某某、赵某某逃跑后,被公安机关分别在甘肃天水抓获。莲湖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高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赵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钱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武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近日,陕西师范大学大兴新区小学师生30余人走进莲湖区法院,通过参观、交流,了解法院文化、观摩法庭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师生们首先来到科技法庭,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短暂体验。随后,他们参观了少年法庭、家事审判庭,法官给学生们讲解了法徽、法槌、天平的含义以及审判组织的构成、庭审的基本流程,并一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同时向孩子们介绍了圆桌法庭设立的意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走廊,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知识,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黑恶势力渗入校园。活动结束后,带队老师表示,此次参观交流活动,不仅让大家学习了法律知识,同时也在孩子们心中播下遵纪守法、文明向善的种子。

扫黑除恶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这场硬仗中,莲湖区法院将继续狠抓打击不放松,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敢打硬仗、善办铁案,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用新的战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张园

(原标题:依法严惩 除恶务尽 莲湖区法院重拳出击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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