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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

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

2月25日下午,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总结表彰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市检察机关瞄准目标、加压奋进、真抓实干,推动新时代宝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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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2018年宝鸡市检察工作,在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任务、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总体要求,并从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对今年各项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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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宝鸡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市检察机关19个集体,2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凤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岐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被陕西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太白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宝鸡市检察院民行部被陕西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宝鸡市检察机关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扎实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积极参与严打暴恐、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专项行动,把检察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宝鸡市检察系统将紧紧围绕宝鸡“四城”建设目标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三个经济”任务,不断深化落实检察机关服务追赶超越18条意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操纵市场、强迫交易等犯罪,严厉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这一目标,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和保护渭河、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精准扶贫落实落地。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要求,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提出堵塞漏洞、预防违法犯罪、防范治安事件的建议,做好标本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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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会议还表彰了金台检察院、渭滨检察院、岐山检察院、陇县检察院、凤县检察院等5个基层检察院为2018年度宝鸡市先进检察院,并进行颁奖。会上宝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与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马爱萍)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