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

执结涉民生“骨头案” 莲湖区法院为农民工讨回16万余血汗钱

12月26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法院将16余万余元执行款,现场集中发到17位农民工手中,至此,拖欠农民工近三年的“血汗钱”终于讨了回来。

据了解,汉中市勉县的刘师傅等17名农民工,在西安市某房地产项目包工头饶某的楼盘工地工作。2015年12月30日工期结束后,经过双方结算,饶某应付17人劳务工资16万余元,但饶某以劳务公司未支付款为由拒绝结算工资。在农民工的要求下,饶某出具了欠条。

2016年3月,17名农民工以饶某未按期支付劳务费为由,诉至莲湖区人民法院,在法官主持调解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饶某于2016年4月支付涉案金额,但饶某并未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同年5月,刘师傅等17人向莲湖区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饶某下落不明,名下汽车查不到行踪,全部银行账户余额仅有数百元,且饶某不顾法院传唤。最终,经多次沟通饶某放弃逃避,到庭并报告了财产状况。执行法官遂赶赴陕西省三原县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套,并依法启动了拍卖程序。在法院强大的执行措施压力之下,被执行人于一周内筹齐案款交至法院。

12月26日,莲湖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发还大会,集中向17名农民工发还执行案款。在拿到被拖欠许久的劳务费,农民工朋友们难掩激动之情,再三向执行法官表示衷心感谢,称赞莲湖法院积极采取执行措施执结涉民生“骨头案”的做法,表示被执行法官“一心为民的精神深深打动,内心感到无限温暖。”17名农民工还现场为法官送上“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

莲湖法院刘群院长表示,莲湖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给予涉民生案件更多关注,对弱势群体加大保护力度,努力兑现司法承诺,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法治力量。(通讯员 贾锦龙)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姬雯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