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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速成新房”造就“三输”局面

中纪委网站最近披露,贵州省黔西县中坪镇顺河村主任杜正国,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把扶贫新房建成了危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初,黔西县中坪镇顺河村实施脱贫攻坚危房改造。83岁的村民金某一家因家庭困难,住房不安全被纳入精准脱贫户,获得了国家3.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但金某一家自己没有能力改造危房,作为该村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监管人员,杜正国既没有主动帮助解决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直到2018年2月初,听说黔西县脱贫攻坚工作要迎接国家检查评估,杜正国才着急起来,叫来当地一泥水匠,与之签了合同,限期8天建成新房。于是,从选址到修建,再到完工,果真在8天完成。但是,建成的新房存在地基不牢靠(没有挖地基)、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由于迎检在即,没有时间整改,他就叫人用水泥把墙体两面都处理过,就看不出是空心砖了,就让金某一家赶快入住。4月3日,黔西县危改办对中坪镇顺河村危房改造督查,才发现扶贫新房被建成了危房。

这是一个“三输”的结局:国家财政的扶贫投入被无端糟蹋;扶贫对象金某一家没有受危房之灾已是万幸;村主任杜正国受了处分。从表面看,这件事情从头至尾的一系列行为,与以往所见的欺下瞒上行为很相似,是典型的“表演”:扶贫的目的不是帮助贫困户,而是扶贫给人看,扶贫给上级部门看。最终把扶贫变成媚上,欺上。这类行为背后有一种共同的心理:我只要对上负责,把上级哄好就好,不用在意普通群众的感受。

但是,该事件责任人杜正国的消极怠惰,又和许多官员不同。一些官员勤于“对上负责”,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希望得到上级的肯定赞赏乃至提拔晋升,而杜正国看不出多少主动创造政绩的积极性,只要把上级糊弄过去就行,把检查应付过去就行。

所以,一个待解的疑问就是:为什么一个没有多少工作积极性的人会当上村主任,没有多少积极性却又负责一个村的扶贫工作?除了这间“速成新房”,杜正国还做了哪些事情?或者说,哪些该做好的事情他没有去做,做了也没用心做好?

村干部需要面对这样的拷问,每一级官员也都需要面对这样的拷问。一个官员,有上进心,希望得到晋升,提拔,是一种职业精神的表现,也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态度。关键是,对自己负责,要以对工作的负责为前提。官员的价值,在于他能为社会提供什么水平管理、服务;对社会公众尽到责任了,才是对你的上级尽到责任;上级根据你的德才与业绩提拔你,最终你才算对自身(家庭)尽到责任了——这应该是公务员的责任伦理。但是,在现实中,这个责任伦理很容易被忽视,被扭曲。

正像杜正国造成的“三输”局面那样,首先被“输掉”的,往往是扶贫对象金某这样的特定普通群众的利益;而政府扶贫投入被糟蹋,失职或渎职官员被处分,其实是民众利益的更大损失:政府财政的扶贫投入,供养公务员的开支,不都是普通国民创造的财富吗?

官员对上级,对个人仕途的负责,怎样与对工作对民众利益的负责统一起来,避免“三输”,争取“三赢”,是一个长久的课题。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扶贫“速成新房”造就“三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