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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进环保工作 加强齐抓共管合力意识

11月30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杨照涛、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葛晗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干部赵伟欣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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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领导介绍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

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过去一年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中,累计责改企业2257家,立案处罚812家、罚款5374.3万元,立案侦查22件,行政拘留20人,约谈1104人,实施问责1245人,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杨照涛介绍,从2016年10月起,先后组织开展了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和三批共13个市(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现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试点和三批督察共反馈具体环境问题444件,移交责任追究问题84件;受理和办结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782件,解决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环境问题。2018年10月中下旬,省委环保督察组对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开展“回头看”。

据了解,通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深化了各级政府领导和全社会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提升了齐抓共管的合力意识,同时也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从2010年起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2016年起,有偿使用从新建项目的排污权交易扩展到现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

2010年至今省级共完成了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1319笔,成交总额11.1亿元,共成交二氧化硫29532吨、氮氧化物25131吨、化学需氧量3238吨、氨氮254吨。陕西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实现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

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起截至目前,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了由161个监控站、3个背景站,2个质控站,3个区域站、2个激光雷达和空气污染在线源解析站、1个农村站及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27个酸雨监测点、100个降尘监测点组成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自动站均实现了第三方运维。

在陕西省83条河流、4座湖库上设置184个手工监测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站51个;配合河长制,新增市控水质手工监测断面9个;配合生态环境部积极协调开展每月5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的采测分离工作。初步建成了929个国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并完成了287个监管点位和17个背景点位的监测工作。组织完成了由74个功能区噪声、444条道路交通噪声、158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以及含21个必测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网和43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网监测工作。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健全环境监管信息发布、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等制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污染源。首先是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对举报者,环保部门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其次是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积极推动开展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再者是大力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对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环境信息的公开原则、内容、方式、时限、审查及保障程序作了详尽全面的规范。(胡雯)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