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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农民建房管控攻坚战 全面整治“一户多宅”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这块地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与之相对应的,实际上却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激化了邻里纠纷,也是农村农村“空心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制约了农村的发展。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共有农村户籍数9.16万户,“一户多宅”的占了近13%。近期,常山县加大了整治力度,不仅拆出了公平正义、美丽环境,更是拆出了发展空间。

整治“一户多宅”、清除违建,在常山县获得了广泛的支持。青石镇党委书记谢志宏说,这是当地人的心声,是当地发展迫切的需求。

谢志宏:“一户多宅”导致当前我县农民建房用地难以保障,农村特色风貌难以形成,社会公平正义难以彰显,乡村振兴难以顺利推进,产业发展难以拓展空间。

“一户多宅”整治工作既是迫切的,难度也很大。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7年,常山县信访案件总共4501件,其中直接由建房土地纠纷引起的就有896件,占比20%;与建房纠纷相关联的信访件达1856件,占比41%。两者相加超过了信访件的60%以上。常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献明说,这坚定了他们整治的决心。

毛献明: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以往的排查还不够全面、整治还不够彻底、管控还不够到位,农村违法“一户多宅”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大花园建设对农民建房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

为了加快整治进度,常山县推行工作“专班制”,从十多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农村“一户多宅”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政策组、督导组、宣传组、技术组等,采取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的工作方式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实现问题无缝对接,迅速解决。

毛献明说,他们已经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网格”的全链条工作责任体系及“乡镇干部+村两委+网格员”的捆绑考核责任体系,来推动这项工作的进行。

毛献明:确保做到“三个坚决、三个绝不允许”:一是对认定的违法“一户多宅”,要坚决依法拆除,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允许姑息迁就;二是对违建对象,不管涉及谁,都要坚决依法拆除,一个政策管到底,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疏不拆亲;三是对于抵制拆除的必拆对象,在思想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一个态度抓到底,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依法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的迁就。

做好了顶层设计,在今年的4月18号,常山县召开了3000人参加的“一户多宅”集中整治大会,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民建房管控攻坚战。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沈文兵:到今年10月底前,按照“解决遗留、杜绝新发、全面彻底、确保长效”的要求,对违法“一户多宅”、超标准附房等行为深入开展清理整治。

拆,只是整治的一个方面。拆与保护、与建设是要兼顾的。在保护方面,紫港街道副主任余浩说,县里已经发文明确,文保建筑不在清理范围内,有文化、旅游开发价值的旧宅经认定可不拆除。这些规定,工作人员都经过了集中学习和研究确认。

余浩:我们结合村庄规划,一部分用于美化绿化,一部分用于道路拓宽,最后一部分调剂给无房户,用于房屋建造。

在建设方面,常山县制定了《农村宅基地跨乡、跨村流转实施办法》《农村宅基地有偿择位指导意见》,明确将拆出来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调配使用,有计划地推进村级安置区建设。金川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单劲峰说,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整治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

单劲峰:比如跟农整项目结合,还有建造生态停车场,绿化小公园等等,为我们的乡村拆除空间,助力我们乡村振兴。

目前,常山县14个试点村的党员干部“一户多宅”全部整治完毕,拆出的土地用于村里停车场、公园、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居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其实,农村“一户多宅”整治,没有先例和经验,进展顺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地重视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并且认真做调研,问计于民,走群众路线。党员徐振土第一时间响应了整治工作,将自家的多宅进行了拆除。

徐振土:我本人也是一名党员,我也应该走在群众的前列,把这项工作进行下去。

村民们说,常山县是一个有着1800年历史的千年古县,为了让它焕发出蓬勃生机,为了共同的碧水蓝天,为了共同的美丽家园,他们支持整治工作。

群众:现在政府还是考虑的蛮周到的。

群众:老年人都说拆得好。

群众:政策好,这个政府政策好,关心农户。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Lucky

(原标题:浙江常山县:打响农民建房管控攻坚战 全面整治“一户多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