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杭州建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机制:接举报不得私了(2)

■ 对话

西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郑蕾

“杭州其他区将逐步推行该机制”

新京报:出于什么原因出台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郑蕾:近几年不时有校园性骚扰案件被曝光,这类案件通常具有隐蔽性,取证比较难,一些案件甚至最后成为隐案,所以我们觉得出台这样的机制非常有必要。出台这个意见,能让更多未成年人受到保护,也有助于更及时地发现校园性骚扰案件。

新京报:意见要求教育部门在收到举报后24小时内,开展调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何保证意见的强制力?

郑蕾:在这份意见公布之前,杭州市发布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其中第十四条要求,具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如果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京报:意见还规定了针对性骚扰的不同处罚措施,哪种情况下会做出解聘或开除的处罚?

郑蕾:主要根据性骚扰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如果是轻微的性骚扰,处罚会相对轻一些,比如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等处罚。如果是多次或者是针对多人的、情节恶劣的性骚扰,可能就会处以解聘、开除等处罚,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京报:目前解决校园性骚扰的主要难点是什么?

郑蕾:主要难点在于校园性骚扰案件隐蔽性强,而且取证困难。很多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身心还不成熟,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可能不知所措,特别是当侵害他们的人是熟人甚至是老师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更加感到难以启齿,从而选择保持沉默。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错过最佳报告时机,导致后期查不到证据,或者案件超过了追诉时效。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又会有更多人受到侵害。

新京报:在反校园性骚扰方面,接下来有什么工作计划?

郑蕾:首先会在西湖区范围内推行反校园性骚扰的机制,据我了解,未来在杭州市其他几个区,以及市级范围内也会逐步推行这一机制,各级未检部门和教育部门也会联合行动起来,整治校园性骚扰。 (见习记者黄哲程)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李芮

(原标题:杭州建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机制:接举报不得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