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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设40亿专项资金支持汽车产业

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条支持措施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成立省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市(区)、省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设立省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40亿元,用于支持汽车产业发展。

加大招商和扩能改造力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直接奖补到各市(区)统筹安排。各市(区)每增加10万辆汽车,奖励1.2亿元;关键零部件重点项目,按投资额的2%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引进世界知名品牌、中高档汽车企业的市(区),加大奖补力度。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设立省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市(区)和省级部门提出支持项目清单,基金管理单位负责投资决策,每年投资规模不少于基金当年投放规模的20%。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授信额度不少于100亿元,对汽车重点项目、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汽车重点园区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陕西省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列入国家相关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全省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对公共领域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给予国家补贴标准30%的资金补贴。对于购买省内生产的甲醇、乙醇、氢燃料等汽车,重卡按每辆1万元补助,乘用车按每辆5000元补助。

优先保障汽车产业土地供给:对重大汽车项目省上统一调配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协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立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整车项目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点供”。

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汽车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汽车企业高管、高端技术人才优先纳入陕西省相关人才计划,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营造汽车产业发展氛围:支持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大型汽车实验场、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试车线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汽车博物馆、汽车小镇等建设。(记者王嘉)

来源: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李芮

(原标题:陕西设40亿专项资金支持汽车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