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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发布深改行动计划,推出117项改革举措!(3)

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54.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完善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55.编制网上办事清单,2018年底前实现1673项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力争2020年3090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56.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

57.按照“便民利民、应并尽并”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逐步实现全市“一号通”。

58.完善审批体制机制,优化审批部门设置,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59.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服务体系,开展从城市总体规划到具体项目落地的全链条流程再造,实行多图联审、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完成“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个系统、一套机制”建设。

60.深化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总结评估“一会三函”试点实施效果,加强风险防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6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开办企业效率,到2018年底,企业开办时长压缩至3天以内;到2020年底,力争压缩至2天以内。

62.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增设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商标注册、咨询及质押服务,支持企业加强商标海外布局;争取设立北京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争取在京设立北京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窗口,承接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审查工作。

63.探索简化企业注销程序,进一步降低市场退出成本。

64.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65.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扩大电子发票适用范围。

66.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完善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机制,力争到2020年将不动产登记时限压缩至1-4天。

67.优化用电服务,扩大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和零投资”专项服务效果和品牌影响力;优化提升企业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将办理精简为申请和接入2个环节,降低企业接入成本;落实国家“提速降费”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光网城市建设,2020年固定宽带网络具备千兆接入能力,重点区域实现5G覆盖。

68.通过岗位特聘、放宽人才签证、加大海外寻访力度、深化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等多种方式,加大海外人才引进使用力度,鼓励海外人才来京发展。

69.放宽人才引进年龄限制,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70.加大高精尖产业所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引进。

71.对引进的优秀海内外人才,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按规定享受子女教育、购租房屋、小客车指标摇号等方面的市民待遇。

72.深化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自主权,赋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领衔科技专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

73.进一步加大人才激励力度,扩大人才奖励范围,修订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按规定程序增设科学技术奖励人物奖,调整科学技术奖种和奖励等级,加大对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奖励力度,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优秀人才奖励机制。

74.创新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强化联合联动培养,加快培育高精尖产业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75.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76.建立健全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体制机制,完善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以内。

77.深化商事案件判决执行制度改革,在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点对点查控范围,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全覆盖。

78.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探索建立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审判模式。

79.健全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快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在部分高精尖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

80.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能力,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加速构建“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81.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联动体系,争取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个人诚信分”工程。

82.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联合奖惩为核心机制的信用监管体系,为守信者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便利措施以及“信易+”示范项目激励措施。

七、完善城乡治理体系

83.创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体制机制,建立多规合一、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管控制度,健全规划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实行规划实施监督问责制度。

84.加强城市设计,构建贯穿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制定城市设计导则,整体把控城市建筑风格的基调与多元化,突出古都风貌和首都文化元素的整体性、延续性。

85.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从精治、共治、法治、创新体制机制入手,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86.推进城市智慧管理服务,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整合建设城市保障、城市运行、公共安全等综合型平台,实现到2020年“北京通”和“一证通”全覆盖。

87.制定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打造北京大数据平台,建设北京大数据中心,创新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88.出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设计管理导则,落实街巷长制与小巷管家制,推动城市管理向街巷胡同延伸,建立街区责任规划师制度,推进街区更新。

89.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垃圾管理体系,构建全流程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建立有利于垃圾分类的价格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

90.实施更科学、更严格、更精细、差别化的交通需求管理,综合利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分区研究拥车、用车管理策略,从源头调控小客车出行需求。

91.实施新一轮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南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带与“三大科学城”对接机制、丽泽金融商务区与金融街一体化发展市级协调机制,健全良乡大学城产学研发展体制机制。

92.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健全管控治理农村地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和“脏、乱、差”现象的长效体制机制,在污水处理、厕所保洁、环境卫生等领域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管并重的工作体系。

93.完善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帮扶对象的动态管理,完善帮扶台账,实现较高标准的保障目标。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李芮

(原标题:重磅!北京发布深改行动计划,推出117项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