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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已基本建立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陕西省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记者从28日召开的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陕西省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已经基本建立。

政府定价项目进一步缩减 由83项缩减为28项

据陕西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李运生介绍,根据新修订公布的《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最大限度地放开了一批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凡是能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将再生水销售价格、气象(防雷)服务收费标准、房产测绘收费标准、天然气用户安装工料费等定价事项退出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天然气用户设施维护费;放开非居民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非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部分定价事项进行调整归类。

截至目前,陕西省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调节价比重由2012年的94.88%上升至2016年的97.75%,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

市、县两级定价事项分别占到71%和57%

根据新的定价目录,陕西省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价格管理权限和范围。其中,在原定价目录基础上,将涉及县域内的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城镇集中供热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等七项定价事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目前,市、县两级定价事项分别占定价目录项目的71%、57%。

定价项目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新修订的定价目录统一规范了项目名称、内容和范围,使得政府定价边界更清晰。同时,《定价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放开的项目,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将政府价格管理的重心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转到价格调控、价格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陕西省进一步加大清费减负力度,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建立并公布了《陕西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先后清理取消7项政府性基金和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陕西已基本建立市场决定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