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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游分级制度已迫在眉睫

数据显示,中国网络游戏人口达4.42 亿,中国青少年首次接触网络游戏的年龄呈日益低龄化趋势。在15岁-18岁青少年中,近80%首次触游年龄在14岁及以前;在11岁-14岁青少年中,45.0%首次触游年龄在10岁及以前;在6岁-10岁的青少年中,有约16.6%首次触游年龄在5岁及以前。其中,光玩王者荣耀的小学生就有1000多万人。

有关研究指出,网络游戏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面临的主要网络危害。网络沉迷主要以色情信息危害等问题为主,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网游更便于上手,隐蔽性更强,更容易沉迷。目前,在未成年人的网络成瘾因素中,游戏成瘾占到82%。

近年来,每当谈到我国未成年人沉迷游戏时,社会舆论都充满无力感,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到,长期沉迷游戏,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尤其是缺乏识别、控制力的未成年人,会染上网瘾,今后要进行矫正、引导极为困难。调查显示,我国有网瘾的未成年人比例极高,矫正孩子的网瘾成为很多家长极为痛苦的事。

要摆脱这种局面,从保护未成年人出发,我国应该明确限制未成年人注册、玩网络游戏,至少应该设置一定的年龄限制。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强制性游戏分级标准,明确统筹牵头政府部门,严格监管和审核对分级制度的合规执行情况,尽快完善国内正版游戏市场。

我国应该设立游戏分级制度,规定哪些游戏未成年人不能注册、不能玩,哪些游戏未成年人可以注册、可以玩,但必须由监护人陪伴指导,并限制玩的时间。只有建立分级制度,才能有力监管游戏出品方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而不是打擦边球,在游戏里加上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带有色情、暴力的内容。同时,要求运营方必须建立完备的注册审核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可以轻松盗用他人信息,或者编造信息通过注册。对于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的企业,监管方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加以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质。

国外发达国家早就有对文学、影视、游戏的分级制度,分级制度既满足成人的需要,也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当然,我国设立分级制度,并非要借鉴国外的分级制度,而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出发,明确哪些游戏是不能给孩子玩的,要求游戏出品与运营企业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我国有关部门早已意识到网络游戏产品要区别对待成年人、未成年人用户,并由此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但却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制度。我国于2010年8月实施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一规定其实已经明确网游游戏经营单位的责任,只是没有进一步细化,缺乏可操作性,把确定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的权力交给了运营单位。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监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的信任,但现实表明,有的运营单位为追求利益,并不会主动采取技术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即便采取,也只是装装样子,很容易就被破解。这就需要建立分级制度,依法加强监管。具体而言,应该建立专业委员会,对网游进行明确的分级认定,要求游戏运营商必须按分级进行运营,不得向符合分级规定之外的未成年人提供网游服务。(冰启)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芮

(原标题:建立网游分级制度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