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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而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基础和关键。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多年来中央、省市政策向乡村倾斜,加快了人员、资源、信息等向乡村流动,山区大门被悄然打开,乡村治理遇到的问题也愈发难以预见,这就要求基层治理的理念要从“封闭”向“开放”转变,用法治思维创新和加强乡村治理,引导大家用理性合法方式反映诉求,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泰顺作为浙闽交界地、浙江南大门,深受浙闽文化、地理区位等影响,乡村治理面对的问题多元。这些年,我们立足山区实际,紧盯群众满不满意这个根本标准,紧盯人这个基层治理根本主体,紧盯改革创新这个根本路径,从管理理念、模式机制、工作力量等方面加大探索,更好解决老问题、减少新问题,努力实现县域发展人心顺泰、长治久安。

乡村振兴要以精细化管理服务抓源头。传统的山区治理以“管治”为主,新时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管理与服务并举。特别要常怀为民之心,以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疏导从源头上解开心结、调和矛盾、减少纠纷。比如,泰顺近年来大力推进异地搬迁、一镇带三乡、跨区域移民和生态大搬迁系列工程,实现近10万人进城入镇。通过供给更加优质的居住环境、享受更加均等的公共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审批服务,抓住源头关键,进而实现山区社会治理方式全面升级。同时,因地制宜加大基层网格建设力度,织密“小网格”推进大治理,在每个网格标配调解、重点关爱、平安服务等3支专业化服务队,实现乡村治理与便民代办、隐患排查、打击犯罪等融合,搭建统一的信息反馈处置平台,加大“网格”“网络”互通共享,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村民办事不出村、歪风邪气不进村。

乡村振兴还要善于“借力”。近40万户籍人口的泰顺,有14万人在外务工经商。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程,实现更多资本下乡,更多能人回乡。探索建立在外乡贤参事会、乡贤品牌调解室等机构,改革创新法官、警官、律师、社会工作师等“两官两师”联系结对调解等机制,让更多威望高、能力强的乡贤力量为乡村治理所用,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另外,进一步加大和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激发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活力,发展壮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群防群治队伍等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让县内优质力量最大限度下沉到基层村居,全力破解干群联系紧密度不够问题,让群众事情有人办、难时有人帮,将矛盾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让纠纷在一线化解处置。

(作者系浙江泰顺县委书记)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