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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安人"子女咋就学?一张图带你读懂政策

根据近日发布的《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2018年3月23日后落户西安人口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中考录取,2017年11月21日以后新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

幼儿园:相对就近自主招收 年满3-5岁的幼儿

新落户西安人子女怎样就学?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各学段的就学办法。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在各区县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的要求,面向社会自主招收年满3-5岁的幼儿。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民办初中:报名截止日前落户 可参加民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公办学校为主体,坚持“市级协调指导,区县具体实施”管理机制,做好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工作。

在小学阶段,在2018年8月31日(含)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如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如属于集体户籍,由户籍所在地行政区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开发区新落户业主适龄子女,按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在初中阶段,2018年5月31日(含)民办学校初中报名截止日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在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领取报名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报名后,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上述规定在相应公办学校登记入学。

2018年8月31日后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进入起始年级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018年8月31日后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转学,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中考:2018年3月23日后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按照《关于做好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3日。

2018年3月23日(含)前已落户人口,本人初中毕业且年龄不超过18周岁,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

2018年3月23日后落户人口,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在原录取学校入学并建立学籍后,可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高考:2017年11月21日后落户人口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新落户人口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招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2018年陕西户籍考生在陕参加高考报名条件为: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且满3年,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或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高考。

2018年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2017年11月21日以后,新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

记者 彭芬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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