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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长假陕西商品销售额实现74.1亿元

记者4月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清明小长假我省商品市场货源充足,供应稳定,市场运行平稳。据该厅监测匡算,全省商品销售额实现74.1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商品零售额实现66.3亿元,同比增长10.7%;餐饮收入实现7.8亿元,同比增长12.1%。

西安市商品销售额实现36.66亿元,同比增长10.1%;汉中、铜川、杨凌示范区、安康、商洛、延安、宝鸡、咸阳、渭南和榆林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2%、14%、14%、13.8%、13%、11.1%、11%、10.9%、10.5%和8.2%。

据全省28家171个报送门店的智能信息泵数据显示,小长假期间商品零售额超8000万元,同比基本持平。消费热点集中在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数码产品类、食品类、电脑及文化办公用品类等7大类商品,消费结构转型明显。

假期人们在祭祀扫墓、缅怀先辈的同时,踏青休闲成为主要活动。特色快餐美食、农家休闲健康餐饮火热,就餐人群以亲朋聚会、外出旅游和农家踏青者居多。匡算全省餐饮收入实现7.8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铜川、杨凌示范区、汉中、咸阳、安康、宝鸡、商洛、延安、西安、渭南和榆林餐饮经营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0.7%、20.6%、15.7%、15.1%、14.5%、12.5%、12.5%、10.7%、10.5%、10%和8%。(记者 崔春华)

来源:陕西传媒网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清明小长假陕西商品销售额实现7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