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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3家企业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发布《关于2018年橡胶制品等9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2017年四季度以来,质检总局组织对橡胶制品等9类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4462家企业生产的5722批次产品,检出4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另有3家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国家监督抽查,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以下为通报全文:

质检总局关于2018年橡胶制品等9类产品

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四季度以来,质检总局组织对橡胶制品等9类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4462家企业生产的5722批次产品。抽查产品包括橡胶制品、机动脱粒机、水文仪器、泵、眼镜、输水管、抽油设备、输电线路铁塔和电力金具等9类,均为2017年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经检验,4052家企业生产的5295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5%;检出4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另有3家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国家监督抽查,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9%、15.7%、79.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5%、5.1%、8.3%。

(三)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要求,加大对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施全覆盖抽查。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抽查,随机确定检验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全面公开抽查结果。三是加大抽样力度,对首次抽查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二次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橡胶制品。抽查了25个省(自治区、市)809家企业生产的1120批次橡胶制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3%。本次抽查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阻燃输送带、汽车传动带4种橡胶制品。重点对最小爆破压力、导电性能、难燃试验、最大工作压力下的长度变化、验证压力、最小弯曲半径、室温弯曲性能等5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臭氧老化试验、脆性温度、低温屈挠性能等。

(二)机动脱粒机。抽查了17个省(自治区、市)131家企业生产的136批次机动脱粒机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7%。重点对喂入装置、防护装置、紧固件、噪声、轴承温升、空载运转、安全标志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所有检验的7个项目。

(三)水文仪器。抽查了21个省(自治区、市)83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本次抽查了遥测终端机、悬锤式水位计、雷达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电子水尺、闸位计、翻斗式雨量传感器、悬移质泥沙采样器、流速仪计数器、超声波流速仪、超声波测深仪、频域法土壤水分监测仪、水质采样器、水质在线监测仪、遥测水位计等15种水文仪器产品。重点对准确度等3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测量误差、重复性、准确度、承雨口内径、刃口角度。

(四)泵。抽查了22个省(自治区、市)905家生产企业的116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1%。本次抽查了潜水电泵和地面泵2种泵类产品。重点对潜水电泵的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等11个项目和地面泵的规定点效率、电泵输入功率、泵轴功率、电动机定子的温升限值、规定点流量、扬程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定子绕组耐电压、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电泵引出电缆、绝缘电阻、外露转动件防护、安全标志、定子温升限值、接地措施、效率、汽蚀余量、功率因数、规定点流量和扬程。另外,漯河市顺达水泵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国家监督抽查。

(五)眼镜。抽查了13个省(自治区、市)651家企业生产的696批次眼镜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7%。本次重点抽查了太阳镜、老视成镜、眼镜架、树脂镜片、玻璃镜片/车房片等5种产品,对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等4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0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球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色散系数、紫外透射比、抗拉性能、耐疲劳、抗汗腐蚀等。

(六)输水管。抽查了29个省(自治区、市)的1228家企业生产的1256批次输水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5%。本次抽查了自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等5种输水管产品。重点对水压试验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8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保护层厚度、外压荷载、外表面裂缝等。另外,郴州市开发区万通水泥制品厂、郴州市苏仙区石宝制管厂无正当理由拒绝国家监督抽查。

(七)抽油设备。抽查了16个省(自治区、市)113家企业生产的132批次抽油设备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本次抽查了抽油机、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油泵3种抽油设备。重点对支架顶部振幅等5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批次抽油杆接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接箍扳手方宽度;1批次整体泵筒管式抽油泵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为灵活性能。

(八)输电线路铁塔。抽查了26个省(自治区、市)213家企业生产的213批次输电线路铁塔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本次抽查重点对钢材质量、焊缝质量、锌层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钢材质量、零部件尺寸、焊缝质量、锌层、试组装主要控制尺寸。

(九)电力金具。抽查了24个省(自治区、市)329家企业生产的923批次电力金具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力金具产品的热镀锌层厚度、破坏载荷、握力、直流电阻、线夹对绞线的握力、锤头对钢绞线握力、线夹对钢绞线的握力、顺线握力、扭握力矩、线夹水平方向拉力、弯曲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热镀锌层厚度、破坏载荷、握力、直流电阻、线夹对绞线的握力、锤头对钢绞线握力、线夹对钢绞线的握力、顺线握力、扭握力矩。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以及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质检总局:3家企业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