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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实施意见》指出,陕西将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工作岗位,政府将加大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适合的就业岗位。同时,陕西将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管理服务机构中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就业渠道。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陕西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投身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等事业。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到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贫困县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

陕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对于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和企业均可获得相应补助。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陕西省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到中小微企业参加就业见习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陕西省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陕西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陕西也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扶持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工作,陕西将加大招录国家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工作的力度。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空余编制,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或者拿出一定比例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陕西将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将征兵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开辟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允许其在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陕西将重点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费补偿代偿、复学升学、就业创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优惠政策,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部队长期服役的政策,将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享受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陕西日报记者 郭妍)

来源:陕西传媒网  责任编辑:姬雯

(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