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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网讯(许文妍)1月27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工作。

报告中提到,五年来,陕西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面落实33项改革任务,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司法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确立“全省统筹、差别分类、以案定员、动态调整”的原则,科学分配员额法官指标,促进人案配置均衡;严格考试考核程序,推进“三公开、三承诺”制度,两批遴选员额法官3913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5.91%,优化了法官队伍结构,中央司改办推介了陕西省经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明确各类司法人员权利边界,突出独任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新的审判权利运行机制已经建立;坚持放权不放任,推动审判委员会职能由个案把关向类案指导转变,落实院庭长监督留痕、直接办案制度,院庭长办案占比达到41.46%;三级法院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裁判疑难案件提供了智力支持。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工资套改工作,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报站给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办理案件。

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陕西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到95%以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则》《庭审操作规程》,推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畅通诉讼信访“信、访、网、电”多元渠道,落实诉访分离机制,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17年陕西全省进京非正常访比2012下降36.27%,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与司法行政等11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诉调对接,诉前调处纠纷19.83万件;咸阳法院推动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凤县法院推动创建“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

扎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指导渭南中院等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新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参审机制,实行随机抽选,“两审分离”,受到中央改革办督导组的肯定。指导西安市基层法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全流程审理机制,取得良好效果。依托铁路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试点工作,集中审理西安、安康两市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4438件,宝鸡、铜川等市法院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破解诉讼“主客场”问题。安康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推进立案服务一体化,受到诉讼群众欢迎。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责任编辑: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