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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211户纳税人排污收费污染源基本信息移交地税部门

日前,陕西省环境保护税第一阶段征管相关数据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我省环境保护部门共向地税部门移交4211户纳税人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排污收费污染源基本信息,标志着陕西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正式进入倒计时。

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为了确保环境保护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和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动,按照“早组织、早部署、早摸底、早移交”的原则,深度对接,密切协同,扎实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陕西地税系统更是全力以赴、周密部署,积极做好思想认识、组织保障、政策落实、税收征管“四准备”。各级地税部门第一时间组织税务干部进行环保税知识系统学习,要求征管人员熟练掌握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及征收管理等相关内容,并积极请教环保专家,了解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组建以省地税局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税政、征管、纳税服务、信息、数据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下发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统筹部署全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

为了做好部门联动,推进工作进展,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起草了《陕西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及《陕西省环境保护税重点工作推进任务清单及分工》,明确部门职能、细化工作职责。为及时掌握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基本情况,地税部门还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前期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岗位设置、人员管理等情况。

8月29日,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在西安联合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税准备工作座谈会。来自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相关人员和部分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同围绕环保税法实施,根据陕西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及企业承受能力,就环境保护税在环境保护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调控目标及通过税收杠杆可能产生的政策效应等进行讨论,并对全省应税污染物具体税额标准、是否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提出建议。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我国‘费改税’的又一重要举措。但其执法难度之高,也对税务工作者提出更高的挑战和要求,只有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才能有备无患,为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打好基础。”陕西省地税局副局长赵常顺表示。移交仪式结束后,环保、地税部门还就下一步环境保护税申报、信息复核和共享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协商。(通讯员 陈显信 记者 杨华)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玉

(原标题:陕西4211户纳税人排污收费污染源基本信息移交地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