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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房地产市场回暖 销量增长房价趋稳

摘要:2016年,榆林市棚改货币化安置金额23.8亿元,其中榆林市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金额13.8亿元;我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6%,榆林市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100%。

2015年以来,面对全市房产库存量大的局面,榆林市积极主动应对,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推进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工作,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暖、销量增长、房价趋稳,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先后出台了《榆林市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强力推进去库存工作。同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审批。其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用途、容积率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调整房屋户型的,不需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批,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户型变更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审查后,即可调整,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率

榆林市始终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去库存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率。去年,我市出台了《利用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市级奖励办法》,在中省奖励8000元的基础上,市县再各奖励1000元,吸引房屋征收户购买存量商品房。

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政策,大力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2016年,榆林市棚改货币化安置金额23.8亿元,其中榆林市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金额13.8亿元;我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6%,榆林市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100%。

鼓励移民搬迁户进城购房

为打通易地移民搬迁政策与商品房去库存和保障房分配政策通道,充分盘活存量商品房,按照中省移民搬迁“三靠近”“四化同步”和优先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原则,我市出台了《榆林市关于实施存量现房安置易地移民搬迁人口的指导意见》,对于移民搬迁户购买库存商品住房进行集中安置的,不仅能领集中安置政策性补助,还可在安置房所在地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截至目前,榆林市结合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消化库存商品房2575套,约25万平方米。

贷款融资为企业“保驾护航”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短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困难等的问题,榆林市积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贷款融资力度以及对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和购房户渡过难关,避免出现“烂尾楼”和社会不稳定问题。

同时,积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于农民进城购买存量商品房的,只要家庭成员中有1名户籍未迁出农村,其所有家庭成员仍享受原家庭在农村的一切权益;农民进城购买存量商品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并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来源:榆林日报  责任编辑:杨柳

(原标题:榆林房地产市场回暖 销量增长房价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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